商标加急是指有别于普通商标申请的商标注册加急业务,即在商标加急申请递交商标局当日即可取得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商标加急比普通商标注册提前30个工作日拿到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并可在15个工作日左右在中国商标网上查到商标加急申请的注册类别和商标加急申请号,与注册商标加急所得受理通知书上的商标注册信息吻合。
操作方法
(0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0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0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0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
(0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